福州合众天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提供商标注册申请、商标驳回复审、商标三年不使用撤销、商标异议申请、商标异议答辩、商标无效宣告申请、商标无效宣告答辩等服务。公司拥有一支化的精英团队,经验丰富,一对一服务,免费在线咨询。
《商标法》*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起诉。
商标驳回复审,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审查驳回后,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而向商标评审会申请复审申请。
拿到商标驳回通知书后先不要盲目觉得要不要进行复审,因为复审需要的费用比商标注册贵很多,而且还需要整理很多资料证据,所以拿到通知书后一定要先找人士分析驳回理由,看看是否有复审的必要,如果没有成功率,那么申请人就没有必要耗费时间和金钱去办理。
那么有哪些驳回理由是没有必要进行复审的呢?比如:违反商标法禁止条例、对社会易产生不良影响、明显的傍行为等,这些情况就不要进行复审了,做了也是浪费钱。如果是因为商标近似等主观性因素,那么是可以进行复审,成功率比较高。
当事人申请商标复审事宜,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可以在期满前申请延期30天。但延期所需费用应有申请人交付。延期申请应当在收到商标局驳回通知之日起15天内提交,延期时间从*16日起算。
商标驳回复审,商标撤三答辩复审,团队一对一服务,多年产权代理经验,知识产权服务团队,免费提供商标注册方案,我们是您的放心选择,欢迎致电咨询。
http://fzhztc2017.b2b168.com
欢迎来到福州合众天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网站, 具体地址是福建省福州台江区上浦路南侧富力中心C区C1#楼13层09商务办公,联系人是江。
主要经营福州合众天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由专业商标代理人及律师于2007年成立,主要从事商标注册、商标异议、商标驳回复审、商标变更、商标转让、商标续展等、**、着作权、涉外知识产权等各项知识产权事务。。
单位注册资金单位注册资金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下。
你有什么需要?我们都可以帮你一一解决!我们公司主要的特色服务是:商标注册,商标异议,商标驳回复审,商标变更,法律咨询等,“诚信”是我们立足之本,“创新”是我们生存之源,“便捷”是我们努力的方向,用户的满意是我们较大的收益、用户的信赖是我们较大的成果。